关于做好2016年度院级一般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各分院、部门:
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,科研处将组织2016年度一般课题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分院、部门认真组织,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:
一、课题结题验收所需材料、数量及要求:
1、《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表》(见附件)一份;
2、已发表的论文期刊、专著等成果原件一份;
3、与课题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(如专题报告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明、样机、样品、计算机软件等)原件一份;
4、课题组认为有助于表明课题成绩的其他内容;
5、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文件公布的项目相符,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;
6、2016年度课题必须按期结题,不能按期结题的,撤销2016年度课题并取消2017年度课题申报资格。
二、上述材料请各分院、部门汇总后于2017年4月28日前交科研处,逾期恕不受理。
联系电话:86668578 邮箱:17708177@qq.com 联系人:沈坤
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
2017年4月11日
